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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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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青云甩掉脑海中那些杂乱的念头,对着张秀才行礼,道:“多谢夫子,青云这个名字我很喜欢。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这么小的一个人,一副严肃的样子,让张秀才觉得好笑。

    张秀才扶起他。

    “准备好上课需要用的笔墨纸砚,书籍的话暂时不用买,先跟着我学识字。”

    沈青云应下。

    沈老头也高兴,这意味着张秀才收下狗蛋了,等回去就把束脩准备好,正式拜师学习。

    离开之前,沈青云朝着张秀才再次行了礼。

    沈老头赶忙学着沈青云的样子行礼,狗蛋平时看着调皮,没想到关键时刻礼数比他还周到。

    看来送狗蛋读书识字是个很正确的选择。

    翌日一大早,沈老头带着沈青云去镇上赶集,买束脩六礼,笔墨纸砚也不可缺。

    去镇上要走半个时辰,沈青云调皮归调皮,但无法长时间走路。

    不知道是不是脚磨出泡了,疼得不行。

    沈老头心疼儿子,在他面前蹲下,“狗蛋,上来,爹背你。”

    沈青云大囧,心智已经是个成年人,哪里干的出要人背的事。

    他刚要摇头,沈老头已经按住他的肩膀,抓住他的手臂,把他背起来了。

    沈青云挣扎了一下,被沈老头拍了一下屁股。

    “别乱动,小心摔着。”

    沈青云不敢乱动了,抱住沈老头的脖子,听着他粗重的呼吸声。

    他头发白了一些,因为常年干活的原因,手上有厚厚的茧子,脸和脖子晒的黝黑发亮。

    “爹。”

    “啥事,狗蛋你说。”

    将来他一定好好孝顺父母,沈青云暗暗发誓。

    “没事,爹,我就是想叫一下你。”

    “嘿嘿,你不要担心,镇上不远,很快就到了。”

    镇上远比县城人少,所谓的集市就是一条街,几分钟就能走完,好在街道两边有些零散的铺子。

    整个集市只有一家书铺,沈青云买了最便宜的笔墨纸砚,也花了两百多文。

    难怪供一个读书人要倾家荡产,按照这个花钱速度,用不了三年,沈家连吃糠咽菜都要吃不上了。

    看来他必须得想法子赚钱,不然沈家根本无法供他考功名。

    束脩六礼,是指干肉条,莲子,桂圆,红豆,红枣,芹菜,干肉条和芹菜不用买,家里有腊肉,芹菜也种了些。

    买好需要用的东西,沈老头不敢耽搁,带着沈青云回家。

    途中,沈老头要背他,沈青云拒绝了,咬着牙往前走,表示自己还有力气。

    沈老头见他真的走的动,就没有勉强。

    回到家,沈老头去山上砍了竹子,给他织了个书箱,书箱并不大,正好盖住背。

    次日一早,沈青云就将他的小书箱背在背上。

    沈家其他人,全都站在院子里,看着他。

    陈氏一脸不舍,好像他不回来了似的。

    云氏站在陈氏身边,脸上带着淡淡悲伤。

    五个侄女,看他的眼神各种各样,最多的还是好奇和羡慕。

    农家的女娃,根本没机会识字,家里的所有资源只会给男娃。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个年代,女儿并不是真正的自家人。

    到了张秀才家里,张秀才已经端坐在主位。

    沈青云跪下,恭恭敬敬拜了三下,敬茶,张秀才说了几句鼓励的话,这才拉他起来。

    这就算是行完拜师礼了,沈青云正式成了张秀才的学生。

    张家一共有六个学生,加上他,就是七个了。

    他们都是附近村子里的孩子,有两个沈青云认识,是本村人。

    一个叫杨学明,是村长的孙子,另一个叫李俊,是李大福的儿子,李大福和沈大关系不错,两人经常在一起干活。

    李大福要比沈大幸运,本来约好要一起去做短工的,他丈母娘家突然有事,耽误了,没去成。

    没想到因祸得福,逃过了一劫。

    其他三个年纪看起来挺大的了,再读个一两年就可以送去当账房学徒,谋个差事。

    另外一个和他同岁,叫张廷良,是张秀才本家的孙辈。

    沈青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在练习写字。

    沈青云看了眼,李俊的字有点潦草,杨学明的倒是工整些,就是上面有些墨点,唯有张廷良字迹工整,纸面干净,看得出来下了苦功。

    室内只有七张桌子,每张桌子前都有一张长凳,其中六桌已经有人坐着,还剩下一张空的。

    应该是张秀才专门给他准备的。

    沈青云第一天上课,张秀才让他写自己的名字,纸张上已经写好,他只需要照着模仿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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