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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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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隆!

    天空一道闪电劈过,仍旧落在了石山那边,之后就停止了打雷,偶而有一两下的闪电,都离这里好远好远,甚至听不到半点雷声。

    五行鼎升在半空中等啊等,终于怒了,‘啪’一下砸到顾惜之的脑门上。

    安荞刚好看到这一幕,突然就感觉心情很好很好,不是一般的好。

    顾惜之捂着脑门,一脸郁闷:“胖女人你干啥?好端端地拿东西砸我脑壳子,我又惹你了不成?”

    安荞顿了一下,微笑:“没有,就是看你不顺眼,想砸一下。”

    顾惜之:“……”

    尽管安荞这么说,可刚才……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竟感觉自己被封住了一般,想要动弹也动弹不了,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然后这丑东西就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下砸到他的脑门上。

    如果没错的话,应该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不是从后头砸过来。

    “趁着下雨,你出去淋个澡吧!”安荞眼睛微闪,走过去把五行鼎给捡了回来,然后挂到自己腰带那里。

    顾惜之看了一眼,从怀里掏出来一块玉佩,半蹲下身子将玉佩挂到安荞腰那里,然后伸手把五行鼎取下来。

    这东西太丑,看着一点都不好看,不如扔了。

    五行鼎:……

    哪来的丑东西,老子砸!

    啪!

    五行鼎晃了一下,碰到了玉佩上,玉佩发出‘咔’一声,碎了。

    顾惜之顿时石化,这是玉佩没错啊?虽然成色算不上是最好的,但也绝对不会那么容易就碎。

    赶紧捡起来看了看,是真的没有错,可为毛碎了?

    安荞眉毛抖了抖,瞥向五行鼎,脸色有些发黑,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谁搞的鬼,琢磨着要不要把五行鼎给供出来。

    顾惜之拧紧了眉头,眉心打了个结,咬牙切齿地说道:“那个卖玉的竟然敢骗爷的钱,爷现在就去把他们的铺子给砸了。”

    说完扭头就要冲出去,一副气冲冲的样子。

    安荞赶紧拉住,讪然一笑:“那啥,都下雨了,天也黑了。还是甭出去了,省得到时候你一不小心掉河里头,那就更赔大了。反正也不值什么钱的东西,就算了,下次眼睛擦亮点就是了。”

    顾惜之抬头看了看天,果然天都暗了下来,雨也下得很大,最近上青河的水一直没怎么下降,说不准这雨一下,又没到了路上去。

    “的确不太多,三百两银子而已。”顾惜之小声嘀咕,蚊子再小那也是肉,三百两银子他得费不少的劲,才能弄到手呢。

    三百两?安荞嘴角一抽,觉得自己跟三百犯冲,特别是银子。

    一想到顾惜之给的聘金也是三百两,安荞整个人都不好了,黑着脸说道:“没事你买那么贵的东西干嘛?中看不中用的玩意,还不如我这破玩意,至少怎么砸都砸不烂。”

    顾惜之先是一愣,很快就眉开眼笑起来,说道:“果然是亲媳妇,还知道替为夫省钱。不用担心,别说是三百两银子了,就是三百两金子,为夫也付得起。”

    安荞幽幽道:“其实我讨厌三百这个数字。”

    顾惜之顿时无措:“那咋办?我记得给你的聘金也是三百,要不我再送一次?”

    安荞沉默了一下,无语望天,好久才一脸感伤地说道:“不用了,其实我跟三百也挺有缘的,至少比二百五强多了。”

    “那肯定,三百比二百五多啊!”

    “智障!”

    “……”

    安荞表示很忧伤,回石屋疗伤去,顾惜之腆着脸跟了上去,并且很自觉地帮安荞把门给关上。

    摩拳擦掌,琢磨着要怎么扑倒。

    只是媳妇长得太圆润,各种姿势都不太合适,怎么破?

    ╮( ̄▽ ̄”)╭

    雨又下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起来果然河水又漫上河道,从上河村往下河村看,如同一片湖泊。

    倒霉的下河村人又爬到了屋顶上,一个个唉声叹气地看着底下的水,之前的水才刚退走,才一天多的功夫,又漫上了。

    安荞拧起了眉头,满脸不解:“明知道河水一旦满上来,村子就会被淹,为什么他们建房子的时候,不把屋地填高一点?”

    如同上河村一般,尽管河水漫延到道上,却没有漫到村子里去。

    上河村的屋地,普遍比河道要高,哪怕水再涨一米高,也不会把村子淹着。

    “可怜见的,大人也就罢了,孩子得多受罪啊!”杨氏看着也是忧心忡忡,可桥都给水没过了,谁也不敢过下河村那边,只能眼瞅着那边。

    安荞担心的不是这个,而是一直这样下去的话,人会很容易就生病,搞不好就会变成传染病。下河村跟上河村隔得那么近,指不定会传到上河村这里来,到时候可就乐大了去了。

    下河村那边的情况,可不止安荞一家人瞅着,村里也不少人在看着。

    听着安荞那么一说,一个个忍不住就说了开来。

    “听说以前下河村那没人住的,那一片都是荒地,大多都是七八十年前搬过来的,说是闹了灾荒,一群流民涌了进来,后来就在那里落脚了。”

    “边上那有个山坡,麻烦是麻烦了点,那时候咱们村跟石子村的人都劝那些流民在山坡那里建房子。可那些流民嫌山坡那里石头多,不好挖平,就在地下建了房子。”

    “也不能怪他们,那会又累又饿的,估计也挖不动。”

    “要是他们在山坡那里建房子,村里的那些地方还能拿来种地,多划算,一群傻的。”

    ……

    安荞往山坡那边看了过去,那个地方的位置的确挺不错的,可就如村民们说的,那山坡虽然不小,房子紧着点建的话,装下一个村子也没什么问题。

    难就难在那山坡上石头多,也不太平,于流民来说的确不太好挖。

    可从七八十年前到现在,那也过去了不少的时间,应该不少人家的房子重建了。

    但他们习惯了在山下建房子,并没有想过要把房子移到上面去。

    或许他们都跟老安家似的,怕泥石流什么的,不敢把房子弄到山上去?担心泥石流来了人没跑了?

    回头看了一眼自家的房子,建在山脚下怎么了?挺好的啊!

    一群智障!

    不过这河道的确是低了点,要是每一次遇到水灾都这样,也是个麻烦事。山脉里有多大也是个未知数,要是山脉里头下雨这里不下,也很有可能会被淹了。

    安荞不由得琢磨,要不要把河道给铺高一点。

    也不出高出多少,瞅这情况,只要高出半米,那不绝对淹不了了。

    可想了想又迟疑了,光淹不了也不行,还是挺危险的,而且那样的工程也太大了点,要不然弄个护栏出来得了。

    钱这玩意咱不缺,地下宫有的是金子。

    或许把河床挖大一点,挖深一点?这样不止是上河村受益,就是下河村也能沾光。

    这事还得找人来弄,自己只管出银子,别的就不管了。

    “走,去换鞋子,然后到梅庄看看去。”安荞说完就往回走,打算回去把胶鞋子换上。

    之前可是让顾惜之到山里头弄了不少乳胶出来,折腾了不少东西出来,虽然都不太像样,可好歹还是能使的,比如鞋子。

    只是顾惜之不爱穿这鞋子,觉得还不如穿草鞋。

    “河道上全是水呢,你也不怕被水给冲走了。”因着雨天,顾惜之本就穿的草鞋子,并不打算换鞋子,瞅着安荞一个人换。

    安荞体重,走路还是穿着布鞋子比较舒服,若不是要淌水,她也不会想着换鞋子。

    换鞋子的时候,看了一眼放在那里的车轮子。

    这玩意弄回来到现在都还没有组装,等有空把它给组装上,天好了骑出去溜达几圈看看。

    这个年代的道都是泥道,也不知道骑着会不会很颠簸。

    顾惜之见安荞看轮胎,就说道:“你这轮子做得不错,就是稍微细了点,装到马车上,栽个四五百的东西还行,要是上了八百斤以上,可能就够呛了。”

    安荞翻了个白眼,本来就不是装马车上的,而是装自行车上的。

    总共就五个轮子,她打算弄一个两轮的,再弄一个三轮的,看哪个比较好使一点。

    “不是装马车上的,我自有用处。”安荞道。

    顾惜之奇怪:“不是马车,难不成你要装牛车?牛车拉的东西可是更沉,你这轮子一边得装三个。”

    安荞竖眉:“谁说是牛车的,我是打算装羊车的。”

    顾惜之就道:“羊车啊,可咱们家没有羊啊!不过也没关系,我哪天有空给你看看去,买头力气大点的公羊回来。”

    安荞:“……”

    买羊回来干嘛?烤着吃吗?

    安荞沉默了一阵,感觉也是不错,就不再解释点什么。

    回头记得先把烧烤料给整上,省得到时候还是急急忙忙,山上没有孜然,不知道药铺里有没有,有空得去看看去。

    把鞋子换好,安荞就跟顾惜之淌着水去了梅庄。

    路过草坡村的时候,发现草坡村的情况还是挺好的,不但村子没有被淹了,河水也没有漫到河道上。

    就是路滑了点,走路的时候得小心一些,省得一不小心滑到河里去。

    顾惜之走着河道,草鞋上沾满了泥,不由得拧起了眉头,问道:“你们村跟附近的这两条村子,一直都是这样吗?一下雨就会淹过河道。”

    安荞人胖,走得本来就比顾惜之要艰难,闻言回忆了一下,说道:“并非如此,只不过之前连续下了那么多天的雨,才那样。从我有记忆以来,河里头的河就没有漫过河道的时候,这还是第一次。”

    第一次还好,要是一直这样,顾惜之都想让安荞搬家了,哪怕房子已经建好。

    安荞见着顾惜之皱眉,就把自己想要修河道的事情说了出来,顾惜之听后倒是没有反对,让安荞把修河道的事情交给他,一定会把事情办好。

    反正安荞不缺银子,有银子事情就好办得多。

    又走了一会儿,终于走到了梅庄那里,当看到地里头光秃秃一片,安荞不由得错愕,一时间竟不知说些什么才好。

    顾惜之就说道:“之前不是一直干旱吗?再加上往年积下的干草,这一片地方很容易就点燃了。一把火就烧成了这个样子,就等到时候再犁一下就行。可惜之前下了好久的雨,很多地方还是湿的,要不然能烧得更彻底一点。”

    安荞闻言走了过去,用脚踢了踢地上,发现下面果然藏有不少未烧掉的腐草。

    可能是刚下了雨的原故,还长了不少新芽,还真是野火烧不尽。

    汪汪……

    一只黑狗从大院里冲了过来,朝安荞奔了过来。

    安荞下意识抬起脚,一脚踹了过去,黑狗惨叫一声,倒飞了回去。

    黑狗表示,对这个两脚兽真是无爱了!

    黑熊也跟在后头跑了出来,不过看到黑狗的惨状,并不敢冲上去,而是可怜兮兮地看着安荞,一副求抚摸的样子。

    安荞一脸莫名,说道:“我以为它俩有伴,会离开这里的。”

    顾惜之一脸认真道:“可能是把你当亲人了。”

    狗熊一样的亲人?安荞瞥了顾惜之一眼,抬脚就踹了过去。

    可惜没踹着,比黑狗聪明多了。

    “前几天我不是进县城了么?发现城里头多了很多流民,不少流民还生病了,把药馆都堵满了,也不知道大牛外公那里怎么样了。”安荞突然就想起这件事,不由得强调了一下:“我看那些流民是从南边来的。”

    顾惜之闻言迟疑了一下,说道:“这事我也听说了,好像有不少是从蓬莱岛过来的,听说是蓬莱岛出了事情。”

    “蓬莱岛?”安荞疑惑。

    “你不会是不知道蓬莱岛吧?”

    “不知道。”

    “你还真是……”

    “孤陋寡闻。”

    “……”

    顾惜之看着安荞一脸无语,说自己的不是的时候,能不能不要一脸认真,没听清还以为说的是别人。做人不能那么没有羞涩心,要懂得谦虚一点。

    可看安荞一脸求解释的样子,顾惜之就觉得安荞还是很好的,至少不跟其他人似的,不懂装懂,虚伪得要死。

    “蓬莱岛在东海那边,按地理位置来算的话,就是在蓝月国的南边,与蓝月国隔了三里海,退潮的时候,从蓝月河海边能勉强看到蓬莱岛,而蓬莱岛比起蓝月国来说,只大不小……”顾惜之缓缓地说起蓬莱岛的由来,听得安荞满脸惊奇,特别是有关于蓬莱公主的事情。

    据说蓬莱公主是神的后裔,每一任蓬莱公主能活三百岁。

    而蓬莱岛人的寿命也普遍比内陆人要强,若说内陆一般人无病无痛能活到七十岁,那么蓬莱就能活到八十岁,平均比内陆人寿命要多十年。

    连日下雨引起了海啸,蓬莱受了很严重的天灾,到现在仍旧时不时发生海啸,不少蓬莱人跑到内陆上避难。

    说到海啸,顾惜之表情突然就古怪了起来,道:“从那些逃过来的蓬莱人那里打听到了一个消息,听起来有些古怪。”

    安荞就问:“什么消息?”

    顾惜之拉着安荞的手,先过了桥,然后才说道:“听说蓬莱公主十五年前失踪了,就在蓬莱公主将要继位的时候,突然失踪了,然后换了一个男人当蓬莱王。逃过来的这些人说,蓬莱数百年安然无恙,这一次之所以有天灾,那是因为蓬莱公主失踪,上天降下来的惩罚。”

    安荞:“听起来好神经,不过这蓬莱王是什么鬼,篡位?”

    顾惜之笑嘻嘻道:“肯定是,要知道蓬莱从来就没有所谓的统治者,只信奉于蓬莱公主,突然冒出来个蓬莱王,稍微用点脑子就能想到。”

    安荞斜眼:“男人果然都是不安分的。”

    顾惜之:“……不要这么讲,你相公我还是很好的,相当老实的一个人。”

    安荞抬头看天:“快看,有牛在天上飞。”

    顾惜之下意识抬头,今儿个算是晴天,就是云彩多了点。

    真牛没见着,倒是一朵像牛的云彩。

    “果然有牛在天上飞!”顾惜之给予了肯定,目光灼灼地看着那片云彩,一直看着它渐变成另外一种形状。

    安荞:厉害了,我的未婚夫,这都让你看着了。

    看了一眼那云彩,安荞默默地收回视线,抬步往镇上走。

    不知镇上有没有流民,她打算到镇上看看去,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要出事。又是干旱又是暴雨的,连一直好好的上青河也漫上了河道,显然不是什么好兆头。

    顾惜之刚收回视线就发现安荞跑远了,赶紧追了上去。

    “你要上哪去?”

    “镇上看看去,之前我在县城看到医馆里堵了不少人,现在看看咱们镇上怎么样。”

    “我陪你一块去,顺便看看那老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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